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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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作为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类型,其定义在于对公司或其他依法成立之单位的财产权益进行侵犯与剥夺。这种犯罪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还损害了这些单位的经济利益。因此,可以说,职务侵占罪名副其实地构成了经济犯罪类别中的典型代表。

侵占罪被认定为经济案件的判决依据职务侵占理所应当地被归类为经济罪犯之列。这是因为,通过其职务上所赋予的特权与便利,行为者蓄意将本单位的公款非法据为己有,从而直接侵犯到了公司、企业等法人机构拥有的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合法财产权益,因此,这种行为无疑应该被视为一种严重侵犯财产权利的经济犯罪行径。

关于刑事赔偿即国家赔偿,需考虑年龄因素。根据刑法第17条和第18条规定,若犯罪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如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行为时犯罪,国家在其被羁押期间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法律虽无保释制度,但允许交付保证金实现取保候审,这是司法机关对特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保证措施,以限制其人身自由。经济犯罪嫌疑人,如可能被判处轻刑、不威胁公共安全、因健康状况或生育特殊时期不宜逮捕、羁押期限将满未审结等情况,可申请取保候审。

侵占罪是刑法中的刑事案件,非经济案件。它涉及行为人非法占有代管、遗失或隐藏财物,且价值达“数额较大”标准,经要求却拒不归还的违法行为。此罪与财物所有及占有状态相关,与经济合同的纷争无直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