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勤周律师事务所
刘彦言律师,上海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一直致力于合同法、债权债务、家事案件、动迁案件的研究,在前述案件中有较为丰富的诉讼经验。 刘律师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始终以用心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法律服务为执业目标,如果你确有法律需求,不妨听一下刘律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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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规定使用期届满之后能够续展多长时间的问题,需要结合每块土地的实际状况进行深入剖析。例如,耕地的承包年限期满之后,仍然有权利将其使用权再进一步延续至未来三十年;而对于草地而言,其承包期限届满之后,可选择再度延续至未来三十年至五十年间的任意时间段;至于林地的承包期限,当至期满时,也同样有权选择将使用权延续至未来三十年至七十年之间的任何时间段。

中国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期部分无效。租赁期满后可续签,但新签合同的租赁期限需从续签之日起算,且总年限仍受二十年的法定上限约束。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国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依据地类设定:耕地租赁期为三十年;草原租赁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租赁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类别需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这些期限旨在保障土地使用效率与资源可持续性。

新《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了“三权分置”原则,释放了土地经营权,使农民能摆脱土地束缚,充分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耕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增强了农民信心和投资力度,提升了土地价值和信用额度。调整承包面积需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维护了承包关系稳定,严禁擅自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