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没有达到
伤残标准,就没有
伤残赔偿金,也没有
精神损失费。
营养费是需要
医疗机构明确注明才赔付的。
营养费不参照
受害人职业收入和治疗时间,而是医生根据病人的伤情及营养情况来判断,
误工费、
护理费根据受害人及护理人员的收入、治疗时间来计算,伙食补助费按照治疗时间来算。
除了你提到的几项,还应该在受害人提出
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赔付:
交通费;如果有鉴定的话还要加上
鉴定费;必要的后续治疗费。
法律依据:
人身
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
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
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
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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