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行律师事务所
朱桂阳,男,1988年9月30日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江苏华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桂阳律师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了解各种法律文件,熟练各类法律文书的写作,具有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为人正直,遵纪守法。秉承执业理念:迟来的正义是不完整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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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诋毁商誉定罪,如已实施,刑罚视情节轻重:最高两年徒刑加罚金,有期徒刑最长六月。故意为之,非过失导致他人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恶劣后果,通常不判长期监禁。其行为本质需有故意成分。

我国刑法将诽谤商业信誉定性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犯罪行为包括捏造和传播虚假事实,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最高可判两年徒刑并罚款。根据司法解释,凡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导致5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致企业连续六个月无法正常运营甚至破产,将被立案追究,不论损失金额是否达标。

商业诋毁行为须满足以下条件:主观故意针对竞争对手,削弱其市场竞争力,提升自身地位;编造并传播不实信息或谣言;被诋毁对象为同行业竞争者;造成竞争对手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受损。

诋毁商业信誉立案条件是给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或者说没有达到这个数额的要求,但是利用互联网或者是其他的媒体,公开的,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的。诋毁商业信誉立案条件是什么,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诋毁商业信誉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需要看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当事人诋毁商业信誉构成犯罪的话就需要承担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没有构成犯罪的话,就不要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