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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准备哪些材料

时间:2025.01.2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843人
律师解析:
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
起诉涉外离婚时,原告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起诉书;
6、授权委托书
7、书面意见;
8、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4、5、6项文件:
如原告不能到庭,应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三十条
涉外民事诉讼中;
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当制发调解书。
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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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萃璐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陈萃璐律师,985院校硕士毕业,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律师。生于法律世家,父亲是一位从业多年的老律师,深受父亲熏陶,对律师行业充满敬畏。陈萃璐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做事认真负责,专长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从业以来代理的数百起案件中大多数案件均以胜诉或调解结案,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深受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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