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借条是否过期,应该从
借款人所承诺还款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分为以下情况:
1、在五年时间内,
债权人从未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的,借款人也从未表示过要还清借款,在此种情况下,
债务就错过了
诉讼时效的保护期,如果在
诉讼中,被告以借贷已
超过诉讼时效为理由进行抗辩的,债权人可能会失去
胜诉权。
2、自借款人承诺还款之日起三年之内,债权人曾向借款人主张过债权,则该笔债务的诉讼时效就自主张债权时起中断,重新计算三年,只要是在诉讼中,债权人向法庭提交曾经主张过债权的有关事实
证据,则债权人的债权仍有
胜诉的权利。
3、自借款人承诺还款之日起三年内,债权人未向借款人主张过债权或主张过但没有实际证据可证明的,超过诉讼时效后,借款人自愿履行债务的,该债务是能够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