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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证据可以用来证明诈骗行为的发生地

时间:2025.07.31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1007人
律师解析:
以下证据可证明诈骗行为发生地:
一是交易记录,包括线上支付、转账凭证等,能显示资金流转的地点,可能与诈骗行为发生地相关。
二是通信信息,如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其中涉及的IP地址、基站信息等可确定大致地点。
三是监控视频,事发地周边的监控能直观呈现诈骗行为发生的具体位置。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胡借款5万元,称用于生意周转。小胡转账后,却联系不上小朱。小胡怀疑被诈骗,遂报警。警方介入调查,小朱坚称借款地在A地,而小胡认为借款实际发生在B地。双方对于诈骗行为发生地产生争议,究竟以哪方说法为准成为关键问题。

案情分析:

1、在确定诈骗行为发生地的证据方面,转账记录是重要依据。若小胡的转账地为B地,可初步证明款项交接在B地进行。
2、通信记录也能提供线索,若两人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显示借款协商是在B地进行,也可辅助证明行为发生地。
3、证人证言同样关键,若有在场证人能证明借款行为发生在B地,那能有力支持小胡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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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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