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夫妻和子女都属于第一顺序
继承人,在
继承遗产时没有优先之分。
当被继承人去世后,他们将一同参与
遗产分配。
2.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均等。
不过要是继承人
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两人育有一子小许。小朱突发意外离世,未留下
遗嘱。小朱名下有一套房产和部分存款。小丽认为自己与小朱是夫妻,这些财产应归自己所有。而小许则觉得自己作为子女,也有权利继承父亲的遗产。双方就
遗产继承问题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未
立遗嘱的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以小朱的遗产应由小丽和小许共同继承,不存在夫妻和子女谁优先的问题。
2、小朱名下的房产和存款应在小丽和小许之间进行合理分配,通常是平均分割。两人应遵循法律规定,协商解决遗产继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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