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明确告知催债方
要求其停止联系无关人员,表明这是不合理的催债行为。
2.保留
证据若催债方仍不停止,记录好催债方与亲朋好友的沟通内容、通话记录等。
3.维护权益
若对亲朋好友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可向监管部门投诉或
报警处理。
案情回顾:小许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小朱借款5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期限。然而还款期限已过,小许却迟迟未还钱。小朱多次向小许催债无果后,便开始联系小许的亲朋好友,告知他们小许欠款一事,这给小许的亲朋好友带来了困扰。小许认为小朱不应骚扰其亲友,而小朱觉得自己只是为了催回欠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在
债务关系中,
债权人有权向
债务人追讨欠款,但应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进行。小许未按约定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还款责任。
2、小朱在催债时联系小许的亲朋好友,这种行为侵犯了小许及其亲友的合法权益。催债应仅针对债务人本人,不能对无关的第三人造成骚扰。小朱应停止这种不当的催债方式,通过协商、调解或
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
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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