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送的东西能要回吗
时间:2026.04.29
标签:
婚姻家庭
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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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一般
赠予。
若赠送的是日常价值较小的礼物,通常视为一般赠予,不能要回,比如鲜花、小饰品等。
2.附条件赠予。
以
结婚为目的赠送的大额财物,若最终未结婚,赠送方有权要求返还,像
彩礼、昂贵首饰等。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在筹备结婚期间,小朱为表达心意,赠送小丽价值不菲的首饰和名牌包包。然而,临近结婚时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最终决定取消婚约。小朱认为这些礼物是基于结婚目的赠送,现在婚结不成,要求小丽返还。但小丽觉得礼物一旦送出就属于自己,拒绝返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赠送财物的性质认定需区分情况。若赠送的财物是以结婚为目的的
附条件赠与,当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本案中小朱赠送小丽财物是基于结婚预期,现结婚未能实现,符合要求返还的条件。
2、小丽以礼物送出就归自己所有为由拒绝返还,缺乏法律依据。若小朱有
证据证明这些财物是为结婚而送,其要求返还的主张很可能得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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