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合同纠纷主张
欺诈,证明标准为“高度盖然性”,即
证据要让待证事实高度可能存在,让法官内心确信。
2.证明欺诈需满足四点:
欺诈方有故意,明知行为会让对方犯错仍做;
实施
欺诈行为,像告知
虚假或隐瞒真实;
受欺诈方因欺诈陷入错误;
基于错误认识订立合同。
3.实践中,
当事人要多收集
书证、
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若法官认为欺诈存在可能性大,就达标。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
签订合同,小朱称小胡在签约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要求撤销合同。小朱表示小胡明知产品实际性能一般,却故意夸大其性能,自己因此认为产品很优质,进而签订了合同。小胡则坚称不存在欺诈。双方围绕是否构成欺诈各执一词,案件争议焦点在于小胡是否构成对小朱的欺诈。
案情分析:依据法律规定,判断是否构成欺诈需证明四点。本案中,若要认定小胡欺诈,需证明小胡有欺诈故意,即明知夸大产品性能会让小朱陷入错误认识仍为之;小胡实施了欺诈行为,如故意夸大产品性能;小朱因小胡的欺诈行为以为产品优质,陷入错误认识;小朱基于该错误认识与小胡签订了合同。小朱应尽量收集合同、聊天记录、产品检测报告等证据,若这些证据能让法官觉得欺诈事实存在的可能性明显大于不存在的可能性,就达到了证明要求,小朱的诉求可能得到支持。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