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涉外婚姻在我国办
协议离婚,要适用
离婚冷静期。
自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发回执起30天为冷静期,期间一方反悔能撤回申请。
2.在中国境内协议离婚,不论是否涉外,都要遵守该规定。
3.涉外婚姻若选
诉讼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审理判决,
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会
准予离婚。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胡是一对具有涉外婚姻关系的夫妻,两人决定在我国
办理离婚。他们前往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在领取《
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后,进入三十日的冷静期。然而,冷静期内小朱反悔了,想撤回申请,小胡却认为应该继续完成
离婚手续,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
民法典》规定,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不管是否涉外,都需遵守离婚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
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所以小朱有权撤回申请。
2、若小胡坚持离婚,他们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因为涉外婚姻选择诉讼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理判决,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会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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