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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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限于协议离婚,自登记申请日起算30天内,任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30天后双方必须共同回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证书,否则视为撤回。若无一方反悔,离婚程序方能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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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离婚也有冷静期,我国涉外婚姻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也是需要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来进行处理的,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的30日内,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登记申请。

婚姻冷静期不适用于诉讼离婚,而只适用于协议离婚,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等情况,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

涉外婚姻在我国境内离婚的时候也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事实上,在我国境内从事的所有行为都必须要遵守我国的法律制度,如果不想经过离婚冷静期,只能起诉离婚,但是起诉离婚的周期要比离婚冷静期长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