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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开车撞断双腿判多少年

时间:2025.07.30 标签: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阅读:1292人
律师解析:
1.故意开车撞断他人双腿,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未遂)。
若出于故意伤害目的,致人重伤(双腿骨折通常属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手段特别残忍致重伤且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若主观有杀人故意,但因意外未得逞,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故意杀人既遂法定刑为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终量刑要结合案件实际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因琐事产生矛盾,怀恨在心的小朱在某一天看到小胡在路边行走时,故意驾车朝小胡撞去,导致小胡双腿骨折。事后,对于小朱的行为定性产生争议,有人认为小朱是以故意伤害为目的,也有人认为小朱主观上有故意杀人的故意,只是未得逞。

案情分析:

1、若小朱是以故意伤害为目的,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小胡双腿骨折一般会被认定为重伤,若小朱手段并非特别残忍致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应在此量刑区间。
2、若小朱主观上有故意杀人的故意,只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构成故意杀人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意杀人既遂法定刑是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终量刑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证据、小朱的主观故意等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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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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