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夫妻共同借款欠款,先明确
债务性质,属
共同债务的双方担
连带责任。
共同债务看是否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
2.
债权人可要求任一方还全款,还款方可向另一方追偿其份额。
3.对债务性质有争议,可
诉讼解决,法院综合
借款用途等因素判定。
4.婚姻
存续期,双方应协商
债务问题,明确责任。
有
纠纷及时咨询律师、
收集证据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系夫妻关系。二人向小胡借款10万元,但未明确约定还款事宜。借款到期后,小胡要求小丽偿还全部欠款,小丽认为该借款应由小朱和自己共同偿还,自己不应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对该债务是否为
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偿还方式产生争议,小胡遂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1、若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此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小朱和小丽需
承担连带责任,小胡有权要求小丽偿还全部欠款。
2、小丽偿还全部欠款后,有权向小朱追偿其应承担的份额。若双方对债务性质有争议,法院会综合审查借款用途、双方经济状况、是否有共同举债合意等因素来判定债务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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