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诉讼管辖一般包括职能管辖、审判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门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是依旧不知道刑事诉讼管辖有哪几种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个人合伙、无办事机构合伙提起的诉讼,由被告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未登记且多个被告不在同一管辖范围内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均被监禁或者采取义务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

民事诉讼活动中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以后人民法院应该在15天之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如果管辖权异议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当事人可以在10天之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应该在立案后的30天之内作出裁定。

从《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中了解到,管辖权转移的情形主要分为了两种。1、向上转移。向上转移,是指管辖权从下级法院转至上级法院。向上转移具体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2、向下转移。向下转移,是指上级法院将自己管辖的一审案件交给下级法院审理。但是,对于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不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交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