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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男方向女方借钱离婚后要还吗

时间:2025.07.30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908人
律师解析:
1.婚内借款若有证据表明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借给另一方用于个人事务,离婚时借款方需要偿还。
这就好比朋友间借钱,有借有还。
2.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投资等共同事务,通常视为夫妻共同的资金运作,一般不存在偿还问题。
毕竟是为家庭共同支出。
3.无论哪种情况,关键在于是否有借条等证据。
有证据才能明确借贷关系,维护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关系。婚内小朱以个人投资为由向小丽借了一笔钱,并写了借条。后两人感情破裂离婚。离婚后,小丽持借条要求小朱还钱,小朱却认为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应偿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丽遂将小朱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婚内借款行为在法律上可视为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特别约定。本案中小朱向小丽出具了借条,应认定双方存在借贷的合意。
2、即便借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一旦有明确的借款意思表示和借条等证据,就形成了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小朱应按照约定偿还借款,不能以是夫妻共同财产为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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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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