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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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民间借贷月息二分利显然是不具备合法性的。然而,若借贷双方所达成的利率约定未超过借贷合同订立之际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则该等约定便具备了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司法保护和支持。另一方面,尽管出借人和借款人有权就利息事项进行约定,但如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定范围,那么这部分超出的利息将无法受到法律的保障和保护。

现行法规对民间借贷利率的保护范围已调整,年息上限由24%降至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请注意,月利率2%已超出此范围。为保障您的权益,建议调整利息数额至符合LPR四倍标准。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可能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现行法规对民间借贷利率的保护范围已调整,年息上限由24%降至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请注意,月利率2%已超出此范围。为保障您的权益,建议调整利息数额至符合LPR四倍标准。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可能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我国法律规制借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期商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协议约定利率在这一范围内,法院支持利息主张;超出部分,法律不予保护,即使出借人主张也无效。明确区分了合法与非法的利息界限。

该借贷关系并不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借款利息每月按二分之一计,即每月利率达到2%,将此利率折换成每年的利率约为24%,这超出了我国现行的合法年利率限制,因此无法得到法律层面的保障。若借款双方在借款合同中对逾期利率作出了明确约定的话,那么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