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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行驶撞死行人需要自己赔钱吗

时间:2025.07.29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1282人
律师解析:
正常行驶撞死行人是否需自掏腰包,得分以下情况:
首先,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若有商业三者险,超出交强险的部分由其按合同赔。
保险赔偿够赔的话,一般不用自己额外掏钱。
但这几种情况要自己担责:
超出保险限额部分、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特殊赔偿项目保险不赔或赔不足。
总体来说,多数损失保险能承担,但特定情形下可能要自掏腰包。

案情回顾:

小朱正常驾驶车辆时不幸撞死行人小许。小朱车辆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小许家属要求赔偿各项损失。保险公司按交强险进行了部分赔偿,对于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商业三者险却以车辆未按规定年检属于免责情形为由拒赔。小许家属认为小朱应承担全部剩余赔偿责任,小朱则觉得不应由自己承担。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正常行驶撞人首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若有商业三者险则按合同约定赔偿。本案中交强险已进行部分赔偿。
2、商业三者险因车辆未按规定年检属于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而拒赔,此部分赔偿责任可能需小朱承担。
3、如果保险赔偿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如存在超出保险责任限额部分、特殊赔偿项目保险不赔或赔偿不足的情况,小朱也可能要自行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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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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