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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5.07.29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188人
律师解析:
1.抚养权变更方面,若一方患有严重传染病、精神病等影响孩子成长的疾病;
有吸毒、赌博等屡教不改的恶习,树立坏榜样;
对子女有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
有酗酒等不良习惯易照顾失职,可变更抚养权
2.探望权限制方面,父或母探望子女时,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
有暴力倾向危及子女安全;
传播淫秽物品等不良行为影响身心发育,法院可依法中止其探望。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小朱。小胡有吸毒恶习且屡教不改,小朱认为这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另外,小许离婚后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但在探视过程中,小许教唆孩子实施不良行为,小许的前妻小丽向法院申请中止小许的探望权。

案情分析:

1、从抚养权角度来看,小胡有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这种情况会给孩子树立不良榜样,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符合“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小朱请求变更抚养权有法律依据。
2、从探望权角度而言,小许教唆子女实施不良行为,可能让子女道德观念扭曲,对子女身心发育造成不良影响,小丽申请中止小许的探望权,法院可依法支持该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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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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