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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代位继承条件有哪些规定

时间:2025.07.29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840人
律师解析:
遗产代位继承有两种情况:
继承人子女先死亡时,其直系晚辈血亲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且通常只能继承被代位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死亡时,其子女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需被代位继承人有继承权,若其丧失继承权,一般无法代位继承。

案情回顾:

小许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小许的弟弟小胡先于小许离世,小胡有一个儿子小朱。小许还有一个在世的妹妹小丽。小丽认为遗产应由自己全部继承,小朱没有权利继承。但小朱觉得自己可以代位继承父亲小胡应得的份额。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在此案中,小胡作为小许的弟弟先于小许死亡,小朱作为小胡的儿子有权代位继承小许的遗产。
2、代位继承发生的前提是被代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案例中未表明小胡丧失继承权,所以小朱可以进行代位继承,并非如小丽所认为小朱无权继承,小朱可继承小胡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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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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