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对家庭不闻不问能否起诉离婚
时间:2026.04.29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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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若男方对家庭不管不顾,女方可
起诉离婚。
依据
民法典,一方要求
离婚能直接
向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
判离的关键是
夫妻感情破裂。
若男方不闻不问致关系紧张、
感情破裂,且有聊天记录、
证人证言等
证据,法院会判离。
3.
起诉要备好
起诉状、
结婚证、
身份证等材料,提交给有
管辖权的法院。
若首次判不离,
分居满一年后再次起诉,应
准予离婚。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许是夫妻,婚后小朱对家庭事务不闻不问,家庭的各项开支、子女的照顾等全由小许一人承担。小许多次与小朱沟通,希望他能多关心家庭,但小朱依旧我行我素。小许觉得夫妻感情已无法挽回,决定向
法院起诉离婚,然而小朱认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小许有权利
向法院起诉。
2、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小朱对家庭不闻不问导致夫妻关系紧张,若小许能提供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会认定感情破裂而判决离婚。若法院审理后认为感情尚未破裂,第一次可能判
不准离婚。但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小许再次起诉的,应当准予离婚。起诉时,小许要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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