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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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确认诉讼,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法院审理。这类案件属于民法范围,要按照《民事诉讼法》的地域管辖原则来,这样能保证司法公正和效率。

夫妻共债争议,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常住地与户籍地不符,由常住地法院审理。多被告时,各被告户籍地或常住地法院均有权管辖。涉外身份诉讼,若被告非中国定居,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常住地与户籍地不同,则由常住地法院审理。

请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的管辖法院应该选择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跟经常居住的地址不一样,原告应该选择被告常住地的法院起诉,除了要选择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原告要跟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具体的诉求并满足其他条件的,法院才能立案。

夫妻共同债务确认之诉的管辖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