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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共同贷款协商一方承担有效吗

时间:2025.07.29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877人
律师解析:
1.夫妻离婚后约定一方承担共同贷款,此约定对夫妻双方有效。
只要是真实意愿,且内容合法合规、不违背公序良俗,该约定就受法律认可。
2.但对债权人来说,其可要求夫妻双方共同还款。
起诉,法院一般判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3.承担超约定份额债务的一方,能依离婚协议或判决向另一方追偿,内部约定无法对抗善意债权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原为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一笔共同贷款。离婚时,双方协商约定该笔共同贷款由小朱承担。后来,债权人找到小丽要求其偿还贷款,小丽以离婚时已约定由小朱承担为由拒绝。债权人遂将小朱和小丽一同起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丽离婚时关于由小朱承担共同贷款的约定,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约定在二人之间合法有效。
2、但对于债权人来说,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法院通常会判决小朱和小丽承担连带责任。若小丽承担了超出约定份额的债务,她有权依据离婚协议向小朱进行追偿,即夫妻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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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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