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个人债务精选解答 > 借款人指定打到第三方是否有效

借款人指定打到第三方是否有效

时间:2025.07.29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826人
律师解析:
1.借款人指定款项打到第三方通常有效。
依据相关法律,借款双方可约定由出借人向第三方交付借款。
2.若指定是借款人真实意愿,出借人按要求交付借款,借款合同即生效,交付完成。
3.为防纠纷,出借人要留存借款人指定打款的证据,如聊天记录、书面通知等,避免日后认定借款交付时产生分歧。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小朱指定小李将借款打到小胡的账户。小李依言打款后,小朱却否认借款已交付,称未收到款项,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李拿不出小朱指定打款的证据,小朱坚称借款未实际交付,拒绝还款。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在本案借款关系里,若小朱指定打款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小李按指定交付了借款,借款合同应生效且交付完成。
2、但小李没有留存小朱指定打款的证据,这就可能导致在认定借款是否实际交付上产生分歧。若小李能补充证据证明小朱指定打款,借款交付完成的主张更易得到支持;若无法补充,可能面临借款未实际交付的不利认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借款打到第三人账户的,可以直接起诉第三人不当得利,要求返还钱款,但是要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法律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 更多>>
  • 借款打到了第三人的账户,可以先要求第三人返还不当得利,如果不还因此产生纠纷要起诉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当事人还需要注意满足...... 更多>>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