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索要精神补偿费未必构成
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是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威胁要挟手段让他人交付财物。
2.若索要精神补偿费有合理依据,像因被诽谤、殴打等
侵权行为致精神痛苦,通过协商、
诉讼等合法途径索要,属合法权益主张。
3.若无事实依据,靠虚构事实、恶意威胁索要高额费用,意图
非法获利,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如以曝光假隐私威胁对方。
4.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要结合索要理由、方式等具体情况。
案情回顾:小朱称被小胡诽谤,导致精神痛苦,向小胡索要精神补偿费。小胡认为小朱是恶意索要钱财,自己并未诽谤小朱,拒绝支付。小朱便以曝光小胡隐私为由威胁小胡,若不支付高额精神补偿费就要让其名声扫地。小胡觉得小朱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遂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需结合索要理由、方式等具体情况。小朱称被诽谤索要精神补偿费,若有
证据证明小胡确实存在诽谤行为,小朱通过合法途径索要属于主张合法权益。
2、但小朱在小胡否认且无证据证明诽谤事实的情况下,以曝光隐私威胁索要高额费用,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手段迫使他人交付财物的嫌疑,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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