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法院判决书的有效期问题关于法院裁判文书的持续有效性问题,法律规定了明确的处理方式。依据法定义务,当当事人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应注意,如果这是一份初次判决,那么自判决书送达到当事人开始的那一天开始的第十五日之后的次日方才生效,除非在这期间当事人没有提出相应的上诉申请。而对于再次判决的情况,其生效时间便是人民法院宣布判决的时刻。

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一经生效(一审判决在超过上诉期后没有上诉的判决以及二审终审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即具有永久法律效力,除非被依法撤销。

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如果是一审,签收离婚判决书第2天起算15日,双方均不上诉的,上诉期满后判决书生效;如果是二审,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生效。

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一经生效(一审判决在超过上诉期后没有上诉的判决以及二审终审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即具有永久法律效力,除非被依法撤销。

民事判决书的生效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