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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因欠债被迫离婚怎么处理

时间:2025.07.27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053人
律师解析:
1.法律上无“被迫离婚”概念,办理离婚登记、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均有效。
2.债务区分:
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或归各自所有,先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夫妻对共同债务连带担责,债权人可向任一方追全债;
个人债务个人还。
3.若能证明受胁迫离婚,登记后一年内可诉撤销财产及债务条款;
诉讼离婚可提供证据,请求重分财产、定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原本是夫妻。两人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小丽称离婚时是受小朱胁迫,且在债务处理上不合理。小朱认为离婚已成事实,债务也应按离婚协议分担。原来,他们在婚姻期间有一笔债务,小朱觉得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两人共同偿还;小丽则坚称是小朱的个人债务,自己不应承担。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法律上不存在“被迫离婚”概念,若已办理离婚登记或由法院判决、调解离婚,该离婚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此次离婚已生效。
2、对于债务问题,需区分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且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个人偿还。
3、若小丽有证据证明自己受胁迫离婚,在离婚登记后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及债务处理的条款;若是诉讼离婚,她可提供受胁迫证据,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和确定债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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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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