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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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察机关批捕后,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律师有权向检察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检察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处罚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申请。一般来说,如果涉案人员患有重大疾病,无法自理,或者处于孕期、哺乳期,且申请不会威胁公共安全,那么检察机关较容易批准取保候审申请。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依法将罪犯捉拿归案并决定羁押之后,须在72个小时内提出申请,请求检察机构批准实施逮捕;若遇有特殊情况,则最多可延期至48小时。而针对那些流离失所、屡次犯事以及集体作案等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向检察机构提交逮捕申请的期限则可延长至30天。当检察机构收到公安机关的逮捕申请后,应在7天之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即使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期间获准取保候审,检察机关仍有权力逮捕他们。这是基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证据的变化。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违反规定或者有新的证据表明他们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取保候审无法防范风险,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决定逮捕他们。简单来说,逮捕的决定取决于案件的进展和风险评估。

在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之后,能否对该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主要还得依据案情的特殊性以及犯罪嫌疑人自身的行为表现进行综合评估。比如,犯罪嫌疑人可能因患上了严重疾病或者具备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而无需继续被关押以防其再度对社会构成危害,那么此时检察院或者法院也是有权对此类犯罪嫌疑人作出允许其在一定时间内通过取保候审方式的释放判决。

逮捕后取保候审的时段没有明确规定。只要符合条件,涉案人员在案件调查、起诉、审判的任何阶段都可以申请。审批流程和时限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相关部门通常会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