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
羁押刑期超原审判决刑期,属
超期羁押。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相关人员有权要求解除
强制措施。
2.
司法机关要及时审查,确认超期后,应立即释放或变更措施。
3.超期羁押致损的,
受害人可获
国家赔偿,由作出
逮捕决定机关或原生效判决法院负责。
当事人可申请
赔偿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羁押,原审判决确定其刑期为一年。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小朱实际被羁押的时间超过了一年。小朱的
近亲属认为这属于超期羁押,要求司法机关解除对小朱的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对此事进行审查,小朱一方与司法机关就是否属于超期羁押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若羁押刑期超过原审判决确定的刑期,即属超期羁押。本案中小朱实际羁押时间超过原审判决刑期,符合超期羁押情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所以小朱近亲属的要求合理合法。
2、司法机关应及时审查超期
羁押情况,经审查确实超期的,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
变更强制措施。若超期羁押造成损害,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由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或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
民法院负责赔偿,小朱可通过
申请国家赔偿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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