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民事案件审结时间:
适用
简易程序的,法院需在
立案起三个月内审结;
适用普通程序的,六个月内审结。
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如需再延长则要报上级法院批准。
2.
刑事公诉案件审结时间:
法院受理后一般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
可能
判死刑或
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需再延长则报最高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案件,二十日内审结,可能判
有期徒刑超三年的,可延至一个半月。
案情回顾:小朱因
合同纠纷将小李
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此案后,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然而在审理过程中,小朱认为按照简易程序案件应在三个月内审结,而现在采用普通程序进展太慢。小李则认为法院适用程序合理,普通程序有相应的
审理期限规定。双方就案件的审理期限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在民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本案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无不当,小朱的诉求缺乏依据。
2、若此为
刑事案件,公诉案件法院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要报请最高法院批准。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应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延长至一个半月。不过本案为合同纠纷民事案件,应适用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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