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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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的判决书下达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法院的工作效率。一般来说,简单案件会在三个月内审结,普通案件在六个月内。如果特殊情况发生,经过批准,这个时间可以延长至六个月,若还需要延长,则需上级法院审批。不过,具体的判决书下达时间可能会有变化。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开庭后20天未收判决书,需了解审理程序。简易程序审限三个月,未结案则转普通程序。二审案件审限通常三个月,均适用普通程序。上诉案件审限特殊可延长,需院长批准。再审案件审限依审理程序定。耐心等待,如有疑问可咨询法院。

判决书下发时间因案件类型而异。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通常不超过六个月,复杂可延长;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完成。多轮庭审后才能判决,宣告后十日内发放判决书。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审限,需经院长或上级法院批准。总之,审判程序和判决书下发时间因案件而异。

公诉案应在接收诉状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三个月。涉及死刑、民事诉讼或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情形的案件,需上级法院批准可延三个月;有特殊原因需延长,须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批。自诉案应在接收诉状后六个月内宣判。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二十天内完成审判;预计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适当延长至四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