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个人债务精选解答 > 民事案件多久后不能再立案了

民事案件多久后不能再立案了

时间:2025.07.26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904人
律师解析:
1.民事案件通常受诉讼时效约束,普通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晓或应知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2.即便超过诉讼时效,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如原告与案件有关、有明确被告等,法院也会立案
3.超时效起诉,原告会丧失胜诉权,被告获抗辩权
被告提出抗辩,原告可能败诉
被告未提,法院不主动适用。
4.最长权利保护期20年,自权利受损超20年,法院不再保护。

案情回顾:

小朱曾借给小李一笔钱,借款到期后小李未还款。多年后,小朱才想起此事,此时距离借款到期已超过三年。小朱决定向法院起诉小李还款,小李认为已过诉讼时效,不应再还款,而小朱坚持自己的权利。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民事案件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小朱的债权到期已超三年,已过普通诉讼时效。
2、不过,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只要小朱的起诉符合条件,法院会立案。但如果小李以诉讼时效进行抗辩,小朱可能会败诉;若小李未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不得主动适用。另外,还有20年最长权利保护期,若自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超20年,法院将不予保护。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