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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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孩子未满2周岁时,通常由母亲直接抚养,因为哺乳期的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孩子满2周岁但未满8周岁的,父母可以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情况进行判决,一切都要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准。孩子满8周岁的,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孩子在哺乳期能离婚。孩子尚在哺乳期,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但女方不同意离婚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是女方先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否则,男方在孩子哺乳期提出离婚,法院不予以受理。

在哺乳期离婚时,子女通常判给母亲,因她能提供更贴心的照料。但若母亲有严重疾病、未尽抚养职责或存在不良习惯,子女可能判给父亲。若父亲能证明其抚养条件远超母亲,且母亲环境不利于孩子成长,经检察院综合考虑,父亲也可能成为抚养人。无特殊情况,多数哺乳期儿童仍归母亲监护。

在离婚案件中,哺乳期婴幼儿(未满两周岁)通常倾向于由母亲抚养,因其能提供更贴心的照顾和适宜的哺育环境。但若母亲患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责任、有不良嗜好或违法导致无法抚养,抚养权可能受影响。父亲若能证明其抚养条件明显优越,有利于孩子成长,也可争取抚养权。总体而言,哺乳期孩子多数情况下仍倾向判给母亲。

在哺乳期,女方可与配偶协商离婚,若协商不成,女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男方不得主动起诉。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半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