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催收频繁致电单位侵扰生活,可先和催收方沟通,让其停止该行为,表明已干扰正常工作生活。
2.沟通无效,可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
遇
暴力等
违法催收,向公安机关
报案。
3.催收造成名誉、工作损害,保留
证据起诉,要求其承担
侵权责任。
4.
债务真实就积极和债权方
协商还款,避免此类情况再发生。
案情回顾:小朱因
债务问题面临催收。催收方频繁致电小朱单位,严重干扰其正常工作和生活。小朱与催收方沟通,明确要求停止向单位致电,但催收方未理会。后来,催收行为还对小朱名誉造成损害,导致其在单位处境尴尬。小朱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1、催收频繁打电话到单位已构成对小朱生活的侵扰,小朱首先与催收方沟通,此做法合理。若沟通无效,可向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投诉。
2、因催收行为给小朱名誉和工作造成损害,小朱可保留电话录音、短信记录等证据,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催收方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3、若债务真实存在,小朱应积极与债权方协商还款方案,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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