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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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不加刑原则是二审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指被告人上诉时,二审法院不得加重其刑罚。不过,再审程序则有所不同,若由法院启动或检察院抗诉引发再审,可能会加重刑罚。再审的目的是纠正已生效但存在错误的判决或裁定。

二审程序中,上诉不加刑原则主要在以下几方面适用:被告人上诉,二审法院不会对他施加更严厉的刑罚。比如,不能擅自加罪名、加重刑种或延长同种刑罚的执行期等。但如果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上诉,那上诉不加刑原则就不适用了。

上诉不加刑原则主要强调二审法院审理被告人上诉案件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如果在再审中出现新证据,表明原判过轻,那么可以依法加重处罚。该原则在保障被告人上诉权的同时,也允许再审根据新事实和证据调整刑罚。

上诉坚持“不加刑”,二审仅被告人上诉时不加刑。再审也遵循“不加刑”原则,保障被告人不因上诉或申诉而遭受更重的判决。这两个原则旨在维护被告人的上诉权和申诉权,避免他们因为担心加重刑罚而放弃合法的救济途径。

在司法实践中,刑法领域的上诉案件二审一般不会加重刑罚。但有两种特殊情况可能会使罪犯面临更重的刑罚:一是检察机关对一审判决不服并提出抗诉;二是原判因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需重审,此时若发现新的犯罪行为,经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罪犯可能会被追加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