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法院判归还的物品丢失,归还方要担责。
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物品丢失,对方能要求按丢失时市场价值
赔偿。
2.若因
不可抗力等不可
归责于义务人的原因致物品丢失,义务人要及时向法院和对方说明情况并提供
证据,
赔偿责任可能减轻或免除。
3.若义务人拒不担责,权利人可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存款等措施保障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物品所有权
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李将物品归还小朱。然而,在归还期限内,小李声称物品丢失。小朱认为小李是故意弄丢物品,要求其按市场价值赔偿;小李则称是不可抗力导致物品丢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若小李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物品丢失,小朱有权要求其按物品丢失时的市场价值进行赔偿。若物品丢失是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小李的原因导致,小李应及时向法院及小朱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据,其赔偿责任可能会减轻或免除。
2、若小李拒不承担应负的赔偿责任,小朱可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存款等
执行措施,保障小朱的权益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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