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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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通常可以会见亲属。但需要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书面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与亲属进行适当的会面活动通常是可以的。

在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期间内,通常情况下,被取保候审人员是可以与其家属进行会面交流的,但必须严格遵循侦查机关所制定的相关规则以及纪律要求,避免对正在进行中的案件审查工作造成任何形式的干扰或者阻碍。

对于年少犯罪者在刑事拘留期间,他们的家人无法与之会面的问题,需要引起关注。虽然刑事拘留是为了保障案件调查的顺利进行,但对于未成年犯罪案件,在审问和审判时,应该确保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在场,这样才能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是可以会见亲属的,这是一项法律规定的权利。这个措施的目的是在保证司法程序顺利进行的同时,尽量减少对嫌疑人/被告人的自由和日常生活的过度限制。通过法定程序,当事人可以与亲属会面交流,这也体现了法律的人道关怀。

一般来说,刑事被告人被关押在看守所后,亲属很难去探视。但是,如果案子已经有了判决结果,执行通知书也送到看守所了,那家属就可以按照看守所的规定时间去探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