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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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的债务分为两种:一种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一方追认的,这表明双方都有意愿;另一种是虽然是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但这笔钱用于家庭生活,也属于共同债务。如果个人债务超出了家庭生活的需要,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者是基于双方的共同决定,否则不能视为共同债务。

婚姻期间,债务问题得按照法律来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一般来说,共同债务是因为共同生活、经营或者双方都同意才产生的,所以双方都得承担还债的责任。要是有证据能证明符合这些标准,也会被视为共同债务。反过来,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了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那就是个人债务,就由借债的那一方自己还。

婚姻期间的债务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这种债务体现了双方的意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种是虽然是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但该债务用于家庭生活的,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个人债务超出了家庭生活的需要,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基于双方的共同决定,否则不能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婚姻期间,对于债务的处理需要进行详细的分析。如果是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且超出了日常家庭生活的需要,通常会被视为个人债务。但是,如果负债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并且有相关证据,那么这笔债务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需要共同承担。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夫妻已经对财产进行了分割,那么就需要通过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债务的清偿需要综合考虑债务的特性和实际情况。如果债务发生在婚姻期间,且由一方以个人名义为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负债,通常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需要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在处理这类债务时,应该根据债务的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进行分担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