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强制措施精选解答 > 逮捕后有几次侦查阶段

逮捕后有几次侦查阶段

时间:2025.07.24 标签: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 阅读:1208人
律师解析:
1.一般情况下,逮捕侦查阶段为一次,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超两个月。
若案情复杂,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2.四类特定案件,如交通不便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两个月。
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的,经批准还能延长两个月。
3.侦查中发现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从发现日起重新算侦查羁押期限。
案件移送检察院后被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有两次机会,每次一个月。

案情回顾:

小朱因涉嫌犯罪被逮捕,进入侦查阶段。起初,侦查机关预计在两个月内完成侦查,但由于案件复杂,期限届满未能终结。侦查机关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并获批延长一个月。之后发现该案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又延长了两个月。在侦查期间,还发现小朱另有重要罪行,于是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获得两次各一个月的补充侦查机会。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本案符合此情况获批延长。
2、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定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本案适用该规定。
3、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本案依此重新计算。
4、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有二次补充侦查机会,每次一个月,这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