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法律未统一规定就业协议
违约金的明确上限。
若协议中双方自行约定了数额,该约定一般有效。
2.当
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
当事人能请求调整。
判断高低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参考。
3.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违约方可请求适当减少;
低于损失,守约方可请求增加。
司法实践中,违约金通常不超实际损失30%。
4.签订就业协议,要依可能造成的损失合理约定违约金数额。
案情回顾:小朱与某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协议中约定若小朱违约需支付5万元违约金。之后小朱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决定违约。该单位认为小朱应按协议支付违约金,而小朱觉得违约金过高。经了解,小朱违约给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失约为2万元,双方就违约金数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就业协议中双方自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通常有效,但当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当事人可请求调整。本案中,小朱与单位约定了违约金,现小朱认为过高可请求调整。
2、判断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标准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参考。小朱违约造成单位实际损失约2万元,而约定的5万元违约金过分高于该损失。在司法实践中,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即2万元的30%为6000元,加上实际损失2万元,合理违约金约为2.6万元,所以小朱可请求法院或
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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