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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了公司公款30万未归还坐几年牢

时间:2025.07.23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051人
律师解析:
1.挪用公司公款可能涉及挪用资金罪或挪用公款罪。
公司、企业等单位工作人员挪用资金,数额较大不退还,判3-7年有期徒刑
数额巨大,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30万通常属数额较大,或判3-7年。
2.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有多种情形。
挪用30万属数额较大,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情节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数额巨大不退还,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家普通公司的工作人员,小胡是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小朱挪用了所在公司30万资金用于个人投资,一直未退还。小胡挪用了单位30万公款,用于自己的生意经营。公司和国家单位发现后,分别报警,两人均被依法逮捕,对于两人该定何罪以及如何量刑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公司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30万不退还,其行为涉嫌挪用资金罪。根据法律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0万一般属于数额较大情形,所以小朱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2、小胡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30万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涉嫌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30万属数额较大,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情节严重,则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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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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