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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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之后,要是还没有履行义务,只有出现新的抗拒执行的事实,才能再次拘留。但是,法律对拘留间隔并没有明确规定。司法拘留的目的就是让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要是拘留之后被执行人还是没有履行,法院就会采取其他措施,比如查冻划拨银行存款或者拍卖财产。

老赖在拘留十五天以后,还是没有履行法律义务,那司法机关就会出狠招了。会去查他的资产,像银行存款、房子、车子和股权什么的,能处置的就处置。还会限制他高消费,让他上失信名单,影响他贷款、出行和购物,看他还敢赖账不还钱!

在通常情况下,行政拘留十五日的人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针对的是情节较轻、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通过限制违法者的人身自由,让他们有机会认识到错误并改正。所以,通常情况下,不会采用监外执行来替代行政拘留。

被执行人被拘留满15日应解除监禁。期间,法院可查封、扣押、冻结、拍卖被执行人须履行的资产。据《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时,法院可采取上述措施,但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供养亲属的生活必需品,并需事先作出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