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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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家属探视时间会因地区、管理政策等因素有所不同。家属需要提前申请并通过审核,而且探视时间通常集中在特定的工作日,每次的时长也有限制。这些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护看守所的秩序和帮助在押人员更好地改造。此外,条例还规定,在办案机关许可和公安批准的情况下,在押人员可以与近亲进行书信或会面。如果你想了解具体的探视时间和规定,建议你咨询当地的看守所,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在押人员亲属的探望人数,法律上并没有设置上限。不过,看守所会根据自身设施、安全等情况,对探望安排进行灵活调整。比如,看守所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限制每次探访的人数,以确保监管的有效性和秩序。这些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探访的顺畅和安全。

若涉及刑拘方面的问题,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羁押期间,家属是无法进行探访的,然而辩护律师在获得许可后却可进行探监操作;如果涉及到的是行政拘留,按照相关条例,行政拘留所有固定的探视时间段。被处以行政拘留的人员的亲友,需提前与行政拘留所进行预约,并于该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内对其进行探望。

若被关押于看守所的被拘禁者并非处于案件侦查阶段,其亲友或朋友实际上具有探访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明确规定,在犯罪嫌疑人员受到羁押之际,只需获得侦查机关同意,便有权利对看守所内被羁押之人进行探望。

国家并未对看守所家属探访人数进行全国统一限制,而是由各看守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管理。为了维护看守所内部的秩序和安全,探访人数通常会受到限制,一般在两到三人之间,这样既可以确保管理的有序性,也能够保证人员和物品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