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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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怀孕妇女不可以判处死刑是在审判时怀孕的。如果仅仅是犯罪时怀孕,审判时该情形已消失,则最高刑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如果审判时仍怀孕的,最高刑可判处无期徒刑。

豁免怀孕雇员的条款如下:试用期不合格、违反企业纪律、严重渎职或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涉嫌犯罪被追究法律责任,或其他法律规定情况,均可解除雇佣关系。但怀孕女员工不在此列。

孕妇犯罪时,法律上并无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规定。但根据相关法律,孕妇在刑事审判中享有以下优待: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孕妇,符合条件可暂缓执行刑罚;孕妇罪犯暂停执行死刑,需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由最高法裁决;还需考虑其他特殊情况。

在刑事案件中,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通常会取保候审,并在审判和执行阶段享受缓期判决或监外执行的特殊待遇。监外执行指有期徒刑、拘役等罪犯因特定情况无法在监狱内服刑,而采取的变通执行方式。

孕妇犯罪时,法律上并无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规定。但根据相关法律,孕妇在刑事审判中享有以下优待: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孕妇,符合条件可暂缓执行刑罚;孕妇罪犯暂停执行死刑,需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由最高法裁决;还需考虑其他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