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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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刑事拘留者在拘留期37日后将会得到处理结论。如若公安机关认定需将其提请检察机关进行审查批准逮捕的,则应在拘留期限届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申请;而对于涉嫌多次犯罪或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则可依法延长拘留期限至30日。同时,人民法院检察院也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做出相应决定。

在看守所拘留37天后,具体何时通知家属接人通常而言,在关押了37天之后,看守所并不会主动通知家属前来接收嫌疑人。然而当案件进入到进一步调查阶段,发现嫌疑人具备采取保释或监视居住等措施进行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条件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对其依法采取上述强制性措施。在此陈述中,我们要注意“原则上”这个词汇,意味着实际操作中还有一些例外情况。

对超过羁押期限,不能查清楚案情的,侦查机关必须将犯罪嫌疑人释放,需要进一步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取保或监视居住。侦查羁押期限最长30天,没有37天的限制。

公安机关在拘留期满后三至五个工作日内申请检察院审查逮捕嫌疑人,特殊情况可延至四日。重要嫌疑人拘留期限申请可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检察院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拒批则立即释放。刑事拘留37天后,嫌疑人可能无罪释放或被批准逮捕进入公诉程序。

无罪的不是必须37天放人,37天只是拘留后至是否决定逮捕的最长期限,至于是否有罪,那要看公安调查的情况,及最终法院判决,调查后无罪的就可以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