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抢劫罪宣判书送达时间依据宣判方式有所不同。若审判长或合议庭当庭宣判,判决书需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检察机关;若法院按预定日期宣判,则宣判后应立即送达被告人及检察机关。

公诉案应在接收诉状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三个月。涉及死刑、民事诉讼或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情形的案件,需上级法院批准可延三个月;有特殊原因需延长,须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批。自诉案应在接收诉状后六个月内宣判。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二十天内完成审判;预计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适当延长至四十五天。

关于醉酒驾驶案的判决时间,法律未明确规定。但审理期限有明文规定,简易程序下法院应在收案之日起二十日内审结并当庭宣判。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送达判决书给当事人和检察院。

公诉案应在接收诉状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三个月。涉及死刑、民事诉讼或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情形的案件,需上级法院批准可延三个月;有特殊原因需延长,须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批。自诉案应在接收诉状后六个月内宣判。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二十天内完成审判;预计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适当延长至四十五天。

二审判决的下达通常在二次审判开庭后的三个月内。依据法律,二审应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完成审理。特殊情况需院长批准延期。裁定上诉案件,应在立案后三十日内终审。二审若认定原审判决无误,将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