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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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遭到拘留,此时最长的拘留期限通常设定为十四个自然日;而如果涉及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与他人勾结进行犯罪活动等严重违规行径,则相应的最长拘留期限将变为三十七个自然日。在此我们所提及的“拘留”,特指刑事拘留这一法律程序,即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中,如遇法定紧急状况,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后再遭刑事拘留的现象,大多是因为被取保候审者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或者警方在这期间发现了与案情发展密切相关的新犯罪事实和关键证据,导致案件性质发生了变化,所以需要对涉案人员采取更严格的强制措施。但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来深入分析和判断。

依据法律规定,嫌疑人被关押30天后,公安机关就可以启动取保候审程序。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案情出现新的变化,或者经评估后认为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隐患,公安机关有权主动为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这既可以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行政拘留一般是30天,决定后由行政机关执行,具体执行时间可能会受到行政安排和实际情况的影响。在执行前,行政机关会依法通知当事人,并告知他们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对决议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但这不会影响执行。

治安拘留37天后,若要申请取保候审,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公安机构会根据申请,详细审查评估,考虑案情的复杂程度、罪行的严重程度以及可能的潜在威胁。如果案情简单,决定会很快做出;如果复杂,可能需要更多时间进行深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