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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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明确规定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进行明确道德和法律上的界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分为酒后和醉酒两种,对驾驶运营车辆的驾驶员更为严厉。醉酒驾驶运营车辆将被强制约束至清醒,扣留驾照六个月,罚款1000-2000元。再次违法将被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此行为的处罚包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若醉酒驾驶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将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有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醉酒驾驶将面临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若驾驶营运车辆则10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并需承担刑事责任,包括拘留和罚金。造成严重交通事故者将终身不得取得驾照。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解答。

机动车在道路上竞速追逐属危险驾驶,触犯法律,将受拘役和罚金处罚。以下情况同样严惩:(一)性质恶劣的追逐竞驶;(二)醉驾;(三)校车或客运车超载超速;(四)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