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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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要是责任方不幸去世,那么他的责任就会通过赔偿来体现。这包括医疗费、收入损失,还有丧葬、抚养费等等。死亡赔偿金呢,是按照上一年度的人均收入来算的,期限一般是20年。不过,60岁以上的人,每增加一岁,赔偿的年限就会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就固定为五年了。

如果全责肇事者不幸去世,那么赔偿责任可以由他的继承人或保险公司来承担。如果肇事者在生前购买了车辆保险,那么赔偿责任和金额就由保险公司负责,家属则需要承担补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应该迅速对事故伤者进行救援,不能因为费用问题而影响治疗。如果肇事车辆参加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就应该支付抢救费用。如果超出了限额或者肇事者逃逸了,社会救助基金可以先行垫付,之后再向肇事者追偿。

交通事故全责方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具体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中,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超过60岁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赔偿年限,75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丧葬费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六个月的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则是针对未成年子女或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精神损害抚慰金则根据侵权方的过错程度、情节、后果等因素综合确定。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金额主要有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人均收入计算,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及消费标准确定),还有可能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并保护好现场。等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书后,再与对方家属协商赔偿事宜,赔偿范围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抚养费等。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在这期间,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责任报告、医疗收据、死亡证明等,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