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法律规定,申请民事强制执行的期限一般是六个月。要是从法院收到执行申请书开始,超过六个月还没有执行完,申请的人就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请。上一级法院经过审查,可以要求原来的法院在规定时间内继续执行,也可以自己执行,或者让其他法院执行。

法院执行行为能否冻结所有银行账户在面临被强制执行时,并不是必然要将全部的银行账户冻结。通常是依照执行申请者的实际要求来针对性地进行查封。在法律实践中,人民法院依据法定程序,动用国家权威力量,根据具有生效法律效力的文书记载的明晰、具体的执行事项,对民事责任方施加压力以使其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从而确保受益方的权益得到实现。

在一般的情况下,法院并不会主动进行物品的解冻操作。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被执行人所拥有的银行存款以及各类现金等资金的冻结,其有效期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并且在此基础上,法院还享有延长有效期三个月的权力。

法院强制执行通常会在以下情况下终止:被执行人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有权裁决终结执行程序,例如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或者执行依据的所有法律文书被依法驳回;经查询,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法院已采取所有必要的执行手段。

执行成果时间不固定,主要看被执行人的情况。被执行人财产好处理,几个月就可能有结果;要是复杂,比如找隐藏财产、拍卖多份财产,可能要一年或更长时间。